生活中有很多人都会通过借贷来解决自己的资金需要。然而,经常也会有出现债务人无法偿还的情况,让债权人损失巨大,那么,债务人不还钱该如何起诉?
一、债务人不还钱该如何起诉
(一)诉讼费的缴纳
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,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。如果是被告败诉,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;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,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。
(二)一般情况,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:
1、起诉状正本一份,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;
2、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(包括原告、被告和第三人等);
3、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;
4、其他证据。
(三)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:
1、借款协议或借据;
2、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,有关担保的证据;
3、借贷双方交付、收到钱款的凭证;
4、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;
5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;
6、无利息约定,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,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,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,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;
7、债务人下落不明的,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;
8、付款付息凭证。
二、讨债除了打官司还有哪些方法
1、讨债除了打官司还可以通过协商,申请仲裁等方式,如果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,有价证券的,还可以申请支付令,但是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应当没有其他的债务纠纷,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。
2、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条,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、有价证券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:
(一)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;
(二)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。
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、证据。
案例:
胡某向原告甲公司采购机械加工刀刃具,并指示甲公司直接发货给被告乙公司,尔后,乙公司将货款结算给胡某,胡某再将货款结算给甲公司。2018年12月,胡某确认尚欠甲公司货款10.8万余元,乙公司自认尚欠胡某货款11万余元。为此,甲公司将胡某的债务人乙公司诉至法院,请求判决确认其有权向乙公司行使代位权,要求乙公司代胡某向其履行全部债务。监利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,胡某拖欠甲公司货款10.8万余元,乙公司拖欠胡某货款11万余元,上述两项债权债务关系均依法成立,且相互独立。现该债权已到期,案外人胡某怠于行使自身权利影响了甲公司到期债权的实现,甲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提起债权人代位之诉,代胡某向被告公司讨要货款。
最终监利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甲公司有权向被告乙公司行使代位权,乙公司应支付甲公司10.8万余元。一审判决后,乙公司上诉至荆州中院,后经荆州中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,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
法官说法
日常生活中,代位权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权利。简单来说,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,以至于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,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,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。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以代物清偿方式清偿债务的约定,若次债务人未实际履行,债权人仍有权行使代位权,且代位权仅限于以诉讼的方式行使。所以,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,应第一时间通过诉讼途径解决。
以上就是关于债务人不还钱的起诉方式,如果有什么问题,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,以上就是相关知识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。